長江商報訊(記者 江楚雅)12月21日,武漢市房管局發布《武漢市房票(人才住房劵)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該意見指出,非武漢市戶籍個人憑房票可在武漢市范圍內購買首套住房、使用房票所購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根據該意見稿,房票(人才住房券)(以下簡稱“房票”)是指對達到相應標準的企業以及各類創新創業人才,政府發放用于租購房屋的補貼憑證,發放標準由各主管部門根據行業管理實際情況另行制定。
意見稿明確指出,房票實行實名制,不得提現、轉讓和贈與。房票自發放之日起,有效期24個月,未在有效期限內使用的,自動失效。
房票僅限于企業或個人在武漢范圍內租購房屋(含廠房、經營用房和住房,下同),房票抵付購房款時,應全額使用。購買新建房屋時,可將房票交付房地產開發企業抵付等額購房款。也可先自行墊付相關費用后,再憑房票及相關資料至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結算。
購買二手房屋或租賃房屋時,企業或個人需先自行墊付相關費用,再憑房票及相關資料至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結算。
有何限制?對于非武漢市戶籍個人來說,房票是一大利好。意見稿規定,非武漢市戶籍個人憑房票可在武漢市范圍內購買首套住房。也就是說,持有房票的非武漢市戶籍個人,可不受限購政策制約,購買首套住房。
此外,房地產開發企業需積極配合武漢市房票政策實施工作,優先安排持房票企業或個人購房,不得拒絕使用房票。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意見稿明確規定,使用房票所購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根據意見稿,房票發放標準由各主管部門根據行業管理實際情況另行制定。
據了解,今年7月份,武漢市發布《突破性發展民營經濟的政策措施(試行)》,公布了推動民營經濟突破性發展的16條措施。
在這些措施中,武漢首次提出:對生產經營規模和財政貢獻達到相應標準的行業骨干企業,向其發放人才購房“房票”,企業人才憑票可在武漢購買首套住房并享受補貼,持票人由企業自行確定,單個企業不超過20人。
對新引進、新創辦并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其實際投資規模達到認定標準的,對其發放生產經營“房票”,用于租購廠房、經營用房的一次性補貼,每個企業不超過300萬元。
對于武漢房票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在接受長江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武漢此次發布房票政策,實際上和人才引入等政策因素是有關的,通過房票政策,可以更好地給予人才購房更多的支持,從實際情況看,類似房票本身是購房權的一個保障,這樣就可以回避是否要松綁限購等政策。同時也是一種福利的體現,通過購房和租房的時候使用此類房票,有助于真正讓人才滿足居住的問題。所以預計后續租賃市場的房票政策會積極推進,很多城市會有復制的可能。
責編:ZB